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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羅馬書一章至三章當中,保羅為人類現況做診斷。除非先理解錯誤何在,否則無法理解所謂的治療方式。在二章中保羅寫到神震怒的日子,神透過任憑人走犯罪道路而表達忿怒,但是這不是結局,就像一列加速的火車往下坡走,終究會損壞。保羅又說在神審判人隱祕事之日,一切都會被公開。為自己負責任是人類尊嚴的一部分,沒有法律就沒有負責任的社會。有法律就有審判與處罰,我們最終要對神負責。關於神的審判,首先神的審判是個別的,第二點,神的審判是內在的。第三,也是「不偏袒人的」。
神的義
神的忿怒
神的審判
基督的十架
因信稱義的經歷
稱義的果子